难道一条朋友圈消息就能致使口罩被海关征用吗?这条谣言在被天津海关连夜辟谣之后,并么有道歉。疫情三年已经过去,在2026年初发生的这起事件再次给予我们这样的提醒,如果造谣成本看似很低,那么法律后果可一点都不轻微。近期,华东、西南、中国政法三所高校的法学学者联合开讲,把网上的一条谣言的认定标准、在刑罚方面的标准介绍得非常清楚。
法律没给谣言下定义但划了五条红线
西南政法大学的龚暄杰博士直接表明,现行的那些法律里面,并没有对于 “网络谣言” 这个词汇的准确的定义。法官在进行判案的时候,看的是五个要件,其一,内容是不是存在事实依据;其二,是不是存在编造或者传播的行为;其三,传播的范围是不是足够广泛;其四,是不是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扰乱;其五,是不是造成了实际的损害。
在2025年的时候,杭州某地小区内,业主群体中间流传着“全楼被封”这样不真实的消息,最后呢被判定成谣言,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是由于转发的数量超过了500次,进而造成多名老百姓在深夜的时候争抢着买菜,使得社区用于防疫的资源被其他占用了。法律不是针对抓所有说假话的情况,只是去抓捕那些真的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朋友圈不是私家花园是公共空间
不少人认为朋友圈属于私人范畴,想发啥就发啥。2024年,上海有一女子,在朋友圈编造“同事确诊”的情况,致使对方遭人进行人肉搜索,最终该女子被实施行政拘留。法官表述得相当直接:只要信息被十位以上的人阅览并予以转发,那就已然进入公共领域了。
发到朋友圈里的图片截图,在不同群里传播的这一速度,要比你所能想象到的,快出许多。你在上午时分所发出的一条以“听说”起头的信息,到了下午的时候,有可能就已然变成了某地官方微博需要去进行辟谣的,排在首位的内容。法律并不会去考量你在发送的时候,是不是抱着“仅仅只是随便讲一讲”这般的心态,而是会去查看你发送完成之后,最终造成了什么样的结局。
刑期从三年起步造谣不是闹着玩
《刑法》当中的第二百九十一条,其内容明确表述为,编造关于疫情、警情、灾情等方面的虚假信息,若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那么将会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起始量刑标准;要是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情形,量刑则是从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这绝不是形同虚设的规定。
2023年,在河北的某地,有人编造了有关“全城封控”的短视频,因此引发了超市抢购的情况,有老人因抢购而被挤倒受伤,最后法院判定其刑期为两年十个月。寻衅滋事罪算得上是常用的一种法律武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做出的司法解释早就把在网络上起哄闹事这种行为划分到这个范围之内了。仅仅手指轻轻一点,就能面临三年的刑期,这可不是在吓唬人。
没进监狱不等于不用担责
2025年,广州有一男子,其行为构成对某连锁超市员工确诊的造谣行为,此行为达不到刑事标准,然而行政拘留与其民事赔偿却难以逃脱。该男子的造谣之举致使那家连锁超市停业长达三天时间,并且造成了近百万的营业额损失。有鉴于此,法院判定男子需赔偿超市全部损失,除此之外,还要进行公开道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二十五条同样具备效力:散布那些属于谣言的虚假信息,去谎报诸如险情、疫情、警情之类的情况,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且还能够视情况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不少人觉得顶多也就是进行批评教育罢了,可实际上被关在看守所待上五天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真假难辨时怎么做才不违法
三校的学者给出了三条严格限定:不是官方所发布的病例数字不进行转发,没有明确清楚时间以及地点的求助信息不予以转发,带有强烈情绪煽动性质的截图不加以转发。在2024年的时候,有一项调研表明,占比65%的谣言传播者实际上内心是心存怀疑的,只不过是认为“转了也不会产生什么问题”。
被法律处罚的并非谨慎之举,仅为放任的行为。倘若你针对看见的某条消息心生“或许应为真实”之感,却未加以查证便将其发布出去,一旦判定为“任其传播”,同样需承担责任。而存有疑虑便不发布,乃是最为简便的自我保护方式。
政府不公开声音谣言就有空间
龚暄杰着重指出,谣言肆意泛滥、不受控制的所在之地,通常是信息未能有效存续、呈现出空白状态的所在之地。在2025年的时候,某地冒出了不明缘由肺炎的传言风声,于那当地,在历时三小时的时段之内,先后进行并完成了两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举办事宜,对外做出了检测结果以及处置流程的公开、披露,就在当日,那谣言便归于了平息、消停状态。
公众对于信息的那种渴求并非是错误所在,错误之处在于运用假话去进行填充。然而反过来讲,要是真实信息跑动的速度比谣言还要慢,即便司法打击极其严厉那也不过是事后补救罢了。公开、及时以及讲人话,这才是最为理想的对于谣言的辟谣方式。
关于你在家族群里,有没有见到过那种“不转不是中国人”的消息,这件事怎么样?在遇见这种消息时,你当时选择的是转发它,还是去点举报?欢迎在评论区交流下你的经历情况,顺便顺手点个赞,从而使更多人能够看清朋友圈里那根看不见的法律红线,这种情况是怎样的。
